邮寄合同时,重要文件快递丢失怎么办?

上上签 2020-08-24 发布时间: 2020-08-24 18:10:32

依然在线上签约的企业,如果在邮寄合同的中间,重要文件快递丢失怎么办?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快递公司将重要的文件遗失的,由快递公司进行赔偿,如果邮件是保价的,快递公司赔偿所有的损失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第四十七条 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:

 

(一)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,按照保价额赔偿;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。

 

(二)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、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;挂号信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。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,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。

 

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,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,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。

 

另外,货物运输是有风险的,发生货物损毁灭失的原因非常多,有些是可以避免的,有些是不可以避免的,若一律要承运人赔偿,显然是不合理。所以法律规定,在满足一定条件时,承运人是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。

 

1、不可抗力导致的。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,包括地震、台风、洪水等自然灾害,也包括骚乱、战争等社会现象。

 

2、货物的自然属性。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,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,例如运输的货物是气体,而气体的自然属性就是易挥发,若由于挥发造成损失,承运人就不承担损失。

 

3、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。货物的合理损耗,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,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,对于这一部分损失,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。

 

4、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。

 

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,货物实际已经交由承运人保管掌控,其他人根本难以得知货物的实际情。若发生货物损毁灭失时,即使实际确实存在上述情形,承运人也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资料予以证明,否则承运人都必须赔偿。

 

电子合同可以避开这类问题,大大提高签署效率,企业或者个人不需要在花费额外的费用线下邮寄,还省时省力。

立即体验电子签约全流程

专注企业电子签约SaaS服务,一站式解决签约问题

即开即用,交付快捷
阶梯计费,价廉合理
专属方案,直击痛点
7*24小时,技术支持
在线咨询
电话咨询
免费试用